武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启动 具备基本条件可获百万资金扶持

记者8日从市人社局获悉,即日起,凡我市各类企业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,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,可获得百万资金的扶持。

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,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;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较高水平的研发队伍;能够提出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;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保障。

符合以下条件可重点推荐申报: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国家工程研究中心、国家工程实验室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、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、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;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;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研项目;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,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,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%以上等。

我市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8个,包括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、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、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,工作站数量位列全省第一。据我市相关规定,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望获100万元的资金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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